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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代会决议,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保障大局为中心,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检察业务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基层检察院”“安徽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服务“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安保维稳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案,凝神聚力,全力以赴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012人,提起公诉2638人。其中办理故意杀人、毒品类犯罪案件5370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71907人;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67544人。强化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156人,联合移动公司,进行防诈骗宣传,发送防诈骗短信3万余条。办理了一批大要案,如伦武等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双方在公共场所互殴并致人死亡,社会影响恶劣董敏等5人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案件,受害人达万人,涉案金额达千万元。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624人,不起诉104人。对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悉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减少社会对抗。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化解信访矛盾。依法办理了王某某冲砸司法机关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陈某无理索要拆迁款的寻衅滋事案,对童某某多年信访案,通过上门走访、释法说理、多方疏通,成功化解,五年来无一件涉检赴省进京信访。切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担当、精准发力。积极运用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救助,为贫困户提供资金支持19万余元,落实帮扶责任,包保的33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我院被评为全县“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非法采矿、环境污染、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公诉6198人。对环境保护履职不到位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办理了一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引导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致害企业配合处置危险废物,先行垫付生态修复费用150余万元,被最高检确定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候选案例。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认真完成包保小区任务,并实时根据要求,进行防疫工作。疫情初期,办理了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安全的康某销售假口罩案件,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承担75万余元惩罚性赔偿,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坚决打赢防汛救灾硬仗,每年汛期均组织干警进行防汛值班,确保包保堤段安全。2020年汛期,一名干警勇救2名落水群众,被表彰为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出台了“全椒检察为民服务11条”。打造暖心检察平台实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特约服务。检务大厅工作日每天延时工作1小时;为残疾人、老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10次,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在休息日、节假日,为律师、当事人提供了20余次预约服务为民营企业家提供点对点特约服务,帮助答疑解惑、咨询指导。成功办理了一批保障民生案件,如全市首例高空抛物致人伤害刑事案件某企业拖欠退役军人工资6年的欠薪案、两家民营企业申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等案件。

二、深入贯彻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以更有力的举措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深入落实改革和巡视巡察要求。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10名同志转隶县纪委监委,实现了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的转变。积极助力一体化反腐机制建设,设立了专门的职务犯罪办案组,注重与监委对接、沟通,做到对案件质量的把控和案件程序的无缝衔接。五年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944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8人,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我院由原先的14个部门精简为5个部门,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遴选了18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在一线办案。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提高办案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积极配合做好十届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县委和检察院党组书记的巡视以及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的巡视巡察工作,切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49人,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42人。2018年,办理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滁州市涉黑第一案——张守云等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张守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2019年,办理了中央督导组督办的定远县李路军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犯李路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办理了夏磊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夏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二个月。坚持深挖彻查,制定《关于加强“重点案件”办理的监管规定》,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16个罪名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做到重点关注、重点办理。市检察院通过我院移送的线索,立案侦办了定远县公安局原政委施金平徇私枉法案,施金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深挖漏犯、漏罪,通过积极行使补充侦查权,锁定关键证据,纠正漏捕3人,追诉2人,做到除恶务尽。提高案件办理效果,运用“一案一整治”方式,对金融管理、矿山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扫黑除恶工作获“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认真完成硬性任务,做到学习教育一人不少、查摆问题一个不漏、整治内容一项不缺。运用“五招”抓实学习教育,即“一周一通报、每天两督促、三天一检查、四场闭卷考试、五册教材书”,实现参学率100%。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向全县450多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一封信,征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以及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院领导向300余名公职人员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公正“三个规定”精神。全面开展“七查”,及时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省指导组交办的7件线索和市检察院交办的1件线索,全部办结。对2018年以来的354件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166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8件立案监督案件,181件退查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21个,均完成整改。扎实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审查公安、法院、司法局案件258件,发现问题19个,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推进长效长治,对自身存在的32个顽瘴痼疾问题,逐一对照整改,整改率100%。分别制定、修改完善了19项规章制度。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4次现场检查,均对我院教育整顿工作充分肯定。在今年上半年的全省民调中,我院政法队伍满意度100%,全省排名第一。

三、发挥智慧凝聚合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把新时代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能,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具有特色亮点的全椒检察品牌。

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对接大江北、融入长三角决策部署我院牵头建立了滁河流域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202065日,苏皖两省七家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聚集在全椒县襄河口闸,共同会签《关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意见》,正式开启滁河流域 上下联动、左右联合、水岸联治、两长联手(河长、检察长)一体化保护机制。一年多来,七个协作县(区)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9件,恢复生态环境336亩,清理固体和危险废物4500吨,补种树木3600余棵。同时,成员单位还联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野生动物资源领域生物本体性调查。2021年1123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协作年会,又吸纳了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江北区检察院为成员单位,我院作为牵头单位,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该机制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认可,被写入2020年度安徽省检察工作报告中。 

    努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创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双十行动”得到省市院检察长和县委书记的批示肯定设立了民营企业服务岗,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搭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一体化的涉企办案平台,专人专班、专职专责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实行涉案企业必访、主管部门意见必听、社会效果必看着力优化服务经济建设的检察“供给侧”办理涉民企案件3765人,不批捕15人,建议适用缓刑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4提供法律咨询50无一件因对企业经营者批捕、起诉而影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2019年我院办理的某企业实际控制人张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案,鉴于该企业年产值达亿元,且案发后补缴了税款,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被告人最终被适用了缓刑。2020年我院办理的某企业负责人姚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通过走访调研了解该企业用工规模、产值、税收等情况,未对姚某某采取羁押措施,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积极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源头治理。针对一些地方赌风盛行,向主管部门制发加强特许经营场所整治的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纳,依法整顿棋牌室34家,有力遏制了赌博风气。在办理汪某某等3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注水猪肉)案时,发现生猪定点屠宰领域存在不规范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生猪屠宰集中整治活动,取缔无证经营户28家,同时还引进一家现代化屠宰加工厂,促进屠宰加工行业转型升级。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对主观恶性深、社会危险性大,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发出检察建议,由政府对其进行收容教养,防止再次危害社会。就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适用、风险防范、管教机制等系列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思路,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对其中涉及的专门矫治教育问题向县政法委作专项报告,推动成立县专门教育指导组织率先在全市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不规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整治商户280家,对2家平台运营商罚款16万元。

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深化刑事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34,纠正违法14人,纠正漏罪22起。在审查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中,成功追诉一名案犯,漏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深化“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立案数逐年上升,2021年行政机关移送刑事立案上升了25%,位于全市前列。深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审查法院判决1736件,对21件案件提出抗诉。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发表意见,实施监督。深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43人,变更强制措施1622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依法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对缓刑犯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已不宜再适用缓刑的情形,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并被采纳,该罪犯最终被收监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不断提高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的知晓度,通过下乡走访、发放宣传名片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监督意识。深入开展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案件125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件,提出生效裁判监督24件,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加大对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弱势群体法律帮助的协作意见》,为90余名农民工讨要工资320余万元。办理的支持四川籍农民工讨薪案,获评全省“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黄某某与何某某追索劳动报酬和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六大典型案例。加大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办理虚假诉讼案件9件,有力维护审判秩序。针对五家房产开发企业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1.2亿元的事实,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全部追缴到位。五年来,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29件,办理案件70件,有效地促进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规范有序。

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加强执法规范化。2019年我院全面开展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工作,办理的彭某某盗窃案,对一审判决未采纳我院量刑建议提出抗诉,得到市中级法院支持,并最终改判,该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出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管理规范》,通过对法院判决的梳理,结合我院量刑建议和司法实践,对危险驾驶、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类型案件,制定了统一的量刑建议标准,确保类案同处。2019年全市政法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在我院召开。2020422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进行了视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2021年,我院将量刑建议尺度不规范问题作为教育整顿顽瘴痼疾问题之一,进行整治,实行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2021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389485人,提出量刑建议44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7.1%

五、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倾力锻造检察铁军

不断提高干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引导干警做好本职、增强本领、完善自我,着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素养构建党组晨读+干警夜学的政治理论学习模式,党组会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作为第一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课题,做到党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干警步步跟进、整体推进实行每月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有发言、有交流、有讨论,党组理论中心组荣获全县理论中心组学习优秀单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线索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五年来,以要讯专报、案情摘报、全面报告方式,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工作40次,得到领导批示9次。抓党建工作,构建三个一工作法:总支书记每月向党组述职一次、党组书记每月点评一次、党组每月议一次党建工作。党总支被县委授予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

始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制度,即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每年全院干警大会的第一会,把检察长上廉政党课作为全院干警司法廉洁教育的第一课,把党纪党规测试作为全院干警的第一考。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轮岗,避免权力滥用,五年来,我院交流、选拔了5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了两名副检察长的职责分工。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建立了党组与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纪检监察组与政治部、党总支、检务督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被害人回访制度,做到对案件全过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公正三个规定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强化司法监督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由不起诉审核小组对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把控,由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不批捕案件进行把控,由案件质量评查组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持续强化检务督察,制定《内务管理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通报,增强纪律无小事意识。

    始终坚持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报告检察工作。五年来,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5次。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典型案件公开审查听证50次,邀请了百余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对每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解决措施,认真完成整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挥我院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教育基地和检察官深入一线这两点一线的作用,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六进活动,以请进来、走出去方法,把普法教育做深做实。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参观40余次,到学校上法治课30次,深入镇村宣讲50余次。多篇宣传报道被学习强国平台、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安徽日报》《滁州日报》等媒体刊载。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好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将服务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智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必须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要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四是必须标本兼治抓全面从严治检。狠抓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县委、上级院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不少的差距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总体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推进新阶段“智造强县 康养福地”新全椒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旗帜鲜明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触公平正义。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工作,努力贡献检察力量。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大局,锚定“5511”奋斗目标,创先争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以保安护稳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黄赌毒、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凝心聚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庭审进校园、法治进课堂、关爱进家庭,推动形成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慎押,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方法深入运用公益诉讼手段,加强生态环保、民生领域办案力度,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满意度。

三是善作善成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监督水平和能力。强化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加强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通过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手段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审判监督,以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为重点,强化抗诉工作。全面加强对刑事执行各环节的监督,突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强化检察建议作用,聚焦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履职、深化联动协作,护航高质量经济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

四是持之以恒锻造检察队伍,不断夯实检察根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净化检察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公正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干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着力深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使监督权,发挥检务督察部门内部监督作用,强化警示教育提醒,驰而不息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执法司法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做到类型化团队、专业化办案精细化管理,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在县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不动摇,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决胜新征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注释

 

    “司法救助”本报告中专指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双十行动”我院制定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执法理念“双平等”、罪与非罪“双区分”、企业权益“双保护”、法律监督“双强化”、追赃堵漏“双结合”、案件办理“双报告”、廉洁司法“双约束”、检企“两长”“双联动”、检企业务“双学习”、“三个效果”“双提升”十项举措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促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审查起诉案件,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其及律师意见,如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同意量刑建议及程序运用的,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民事检察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是否公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行政检察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公益诉讼检察是指当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在遭受侵害时没有人提起诉讼或者有关机关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