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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服务保障全椒经济社会发展,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

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保发展,做到县委有部署,检察有行动;群众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打好防疫、抗洪两场硬仗。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参与联防联控,圆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包保任务,一名干警被授予疫情防控好人称号。依法办理犯罪嫌疑人康某趁疫情销售假口罩案件,组织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会商,提出取证意见,促使该案快捕快诉。同步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康某被判决承担80万元惩罚性赔偿,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检察监督,对存在的处置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协助规范整改1家诊所、取缔1家诊所。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强化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成功办理1件最高检交办的非法售卖野生动物案。对2名非法狩猎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其恢复生态环境。对野生动物非法销售、非法养殖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服从县委安排部署,在防汛期间,组织了近60名干警排班坚守大堤,确保包保堤段安全。杨志远同志汛期勇救2名落水群众受到县委见义勇为表彰。将司法救助融入灾后重建工作中,对3名受灾的刑事被害人,快速解决司法救助金8.3万元。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处置影响全县安全稳定的涉京、涉军、涉金融、涉群体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自身的信访申诉工作,接受群众来信来访88件,均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化解了3件沉积多年的信访积案。坚持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对主观恶性强、社会危险性大、危害后果重,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发出精准检察建议,由政府对其收容教养,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扶贫工作队走村入户420人次,倾心做好帮扶工作措施,向贫困户提供资金支持7.3万元,为贫困户中的6名刑事被害人解决司法救助金13.7万元,完成33户贫困户的脱贫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战。突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19件中央和省交办件落实情况逐一跟进监督,对其中6件整改不及时的生态环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1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环境整改效率提升。对2件滥伐林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其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认真落实对接大江北、融入长三角决策部署,牵头建立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皖苏两省三市七区县(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马鞍山市和县、含山县;南京市六合区、浦口区)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协作意见,构建了滁河流域 上下联动、左右联合、水岸联治、两长联手(河长、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现区域内协作办案36件。

着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不断推深做实“351”工程和双十行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2件,提起公诉22人,支持申诉4件。不断提升办理涉民企案件的大局意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实行涉案企业必访、主管部门意见必听、社会效果必看的制度。如受理的全椒某公司负责人姚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没有简单执法、孤立办案,而是深入发案企业,走访调研,征求了工商联、经信、税务等部门的意见,综合研判后,对姚某某未采取羁押措施,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疫情期间,该企业成为全椒复工复产最早、接受外贸订单最多、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民事司法保护,对某公司申诉其案件执行款迟迟没到账的问题,立即启动监督程序,促使法院快速将执行款全部拨付到位。就帮扶企业资金贷款问题,积极联系协调金融单位提供支持,不仅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还新建了厂房,新上了项目。拓展服务职能,提供订单式帮助。鉴于疫情过后,民营企业对经济合同履行、企业劳动关系保障等方面法律需求大增,指定两名副检察长专门负责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30多次。

二、强化履职担当,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行使批捕、起诉职能,以保安护稳为首要,努力为全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在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上快速推进。及时学习、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部署,实现了31条涉黑涉恶线索的全面清仓,在20201月底前完成2件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的全面清结。在伞网清除、黑财清底上持续发力。依法查办了与夏磊涉黑案有牵连的公安干警徇私枉法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的财产依法进行甄别处置,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在行业清源、逃犯清零上跟踪跟进。积极运用一案一整治方式,逐案分析,对金融管理、矿山整治、乡村治理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7份,助力源头治理。涉恶案件脱逃犯罪嫌疑人武宏雨在我院的督促下,被快速捕获。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56人,批准逮捕170人;审查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597人,提起公诉523人。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34人。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70人,提起公诉145人。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惩盗窃、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注重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先后办理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境外帮助网络犯罪活动、利用微信红包诈骗、通过黑客软件倒卖游戏装备等一批新型犯罪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7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33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受理审查职务犯罪案件68人,其中原副处级以上干部3人,涉案金额534万余元。畅通监检衔接,所办案件均进行了提前介入,强化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的把关。全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异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省检察院指定我院办理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某某和原副处级审判员曹某的受贿、徇私枉法案,与马鞍山监委、检察院在案件办理程序衔接、人员羁押措施等方面不断沟通、协商,最终该案顺利、快速移送起诉。注重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以案示警效果,对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协同组织县直机关单位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强化警示教育。

三、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把法律监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388件,占当年刑事案件的91.3%,提出量刑建议455人,法院采纳430人,采纳率为94.5%。深化侦查活动监督,改变刑事犯罪案件罪名2人,追诉漏犯7人、遗漏犯罪事实2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启动立案监督程序29件,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16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县法院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其中2件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改判。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9次,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发表意见,并实施监督。开展对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监督一起因罪犯患严重疾病,住所地司法局不予接收,无法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促使该罪犯被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公安机关对一名持刀砍人的严重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深入开展生效裁判、民事调解、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案件49件。加大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1件涉恶案件中虚增3倍债务的虚假诉讼案件得到纠正改判,对1件债务履行完毕又故意起诉的虚假诉讼案件, 2件虚构事实套取安置房工程资金的虚假诉讼案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均得到支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对2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3万余元。对某通信公司负责人范某拒不支付9名工人工资40余万元的刑事案件,协调法院和其他债权人,制定债权分配方案,优先保障农民工的利益,拖欠工资全部得到解决。积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14件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终结审查,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参与、支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源头治理。针对一些地方赌风盛行,向主管部门制发加强对特许经营场所整治的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纳,依法整顿棋牌34家:责令停业22户,停止棋牌服务11户,办理变更登记1户,有力遏制赌博风气。当年受理开设赌场、赌博类犯罪2562人,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0.2%。办理汪某某等3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发现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将相关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县农业农村、商务、市监、公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生猪屠宰集中整治活动,对无证经营户予以取缔,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112份,还引进一家占地200余亩,集生产、销售、配送一体的现代化屠宰加工厂,促进屠宰加工行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根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要论述精神,时刻绷紧政治弦。召开各类学习会82次、开展党课辅导5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要讯专报、案情摘报、全面报告的方式,向县委报告工作9次,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3次。认真做好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做好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我院的政治巡察,确保发挥巡察效果。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意见》,实行由部门宣传员审稿、宣传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把关模式,同时对微信工作群、干警新媒体账号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了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五个一活动,即领导班子问题大检视、旁听庭审大教育、干警重要信息大排查,内务管理大整顿、专项工作大检查,在深刻剖析中自查自纠、在旁听庭审中警示警醒、在信息排查中管严管细、在内务管理上治慵治散、在专项检查中查深查透。班子成员自我检视表率标杆作用不强、示范引领作用不彰等问题17个。组织领导班子和检察官旁听庭审活动4次。制定《内务管理考核办法》,将内务管理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和效能奖金发放挂钩。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大排查,推动全面落实。对检察干警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摸排,核实企业注册管理,律师、法律顾问职业,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318条,逐人建立个人重大事项档案。厉行节约、办公用房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报告检察工作。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调研工作,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的适用质量。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9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典型案件公开审查听证,邀请16名代表、委员参加我院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尊重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检察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六进活动18次,微信、微博更新文章834篇,多篇宣传报道被学习强国平台、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安徽日报》等媒体刊载。积极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生效法律文书44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14条。严格内部监督,试行驻院纪检监察组列席检察官讨论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走访回访法官、侦查人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出现检察权滥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三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民事审判、行政行为的监督缺乏广度和力度。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四届县委第十二次全会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以及队伍建设这三件大事,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能力,为建设智造强县、康养福地现代化新全椒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三个自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好向县委、市院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好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好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保证巡察工作发挥应有效果。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大局,创先争优,助推全椒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以业务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做优做强各项检察工作。对标对表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疫情防控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持续聚焦六稳六保,依托双十行动平台,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法制化发展。持续关注民生民利,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强化与县监委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上的配合力度,强化惩治效果。持续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以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为重点,强化抗诉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三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全面净化检察队伍。全面落实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制度,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检察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动态更新、及时报告、及时填录。坚持深化检察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坚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不辱使命、奋发有为,不断谱写全椒检察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附件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人民检察院职责】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三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351”工程】安徽省检察院开展的一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双十行动】我院制定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执法理念双平等、罪与非罪双区分、企业权益 双保护、法律监督双强化、追赃堵漏双结合、案件办理双报告、廉洁司法双约束、检企两长”“双联动、检企业务双学习三个效果”“双提升十项举措。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审查起诉案件,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其及律师意见,如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同意量刑建议及程序运用的,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互相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