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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检院“十二字”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在市院县委的领导下,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凸显检察担当

立足检察职能,以保安护稳为首要利剑护航民生,努力为全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22 件 365人,批准逮捕149件225入;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7 件690人,提起公诉415件623人。根据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侵财案件类型,与公安、法院协同会商出台了《关于部分侵财案件刑事立案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加大对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法纪衔接、法法畅通",办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取保候审2人,提起公诉4件4人。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宋大维赔偿案、李茂香赔偿案等一批敏感性强、历史遗留的信访

疑难案件,确保了十九大、全国“两会”、70周年国庆期间无

涉检信访矛盾发生。

认真落实“关丽乡村检察"。以检察新担当新作为助力精准脱贫,发挥扶贫工作队、党建工作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增强扶贫工作力量共走村入户150人次,提供资金支持4万余元,所包保的贫困户均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安全住房饮水"标准,我院荣获县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共走访十个乡镇二十余个村(社区),全面审查刑事被害人生活状况,对其中6名贫因户,发放救助金32万元。积极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对3起农民工工资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4余元

深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的要求,对民营企业坚持平等保护。实施"双十行动”做到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得到省、市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主要领导的肯定。共办理涉企案件36件78人,对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3人,无一件因对企业经营者捕诉而影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如在办理企业负责人张某某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取国家税款案中,考虑到涉案企业年产值1亿元,且案发后积极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等情况,在审查起诉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最终涉案三人被判处缓刑。加强对我县投资环境的保护,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一起通过虚假招投标骗取外地企业履约保证金80余万元的诈骗案件,现已诉至法院

二、切实打好子扫黑除恶攻坚战,强化检察责任

把扫黑除严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精准发力补短板,确保完成“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大学习大对标”,院党组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并细化为15个问题,23项具体整改措施;开展“大整改大提升”,每月召开整改调度会,由各整改责任人进行述责。开展“大调研大建议”,深入分析夏磊案件的形成原因,从综治、重点人群管控、案件研判、普法宣传四个方面,对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襄河镇、古河镇、武岗镇发出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函支持。结合近年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撰写《全椒县黑恶势力犯罪情况分析》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建设,检察长领衔办理了夏磊等15人涉黑案,首犯夏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二个月。及时纠正漏捕了李路军等8人涉恶势力集团案中的6名同案犯,成功追诉了夏磊涉黑案中的一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对其中的关联犯盛利以开设赌场罪起诉后,被一审法院判决为博罪,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改判为开设赌场罪,其刑期由“一年八个月”改为“三年五个月。该案的成功抗诉使同期15件涉赌案件均依法予以正确认定,有效震慑了本地赌博盛行的不良风气。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2起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提高黑恶势犯罪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力推进"打财断血"。在办理夏磊案时,通过对公安发送检察建议,要求查明对夏磊团伙中借贷资金等情况,及时追缴涉案财物11万余元。

持续推进深挖彻查。认真执行“两个一律”“—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制度,深挖细排。在办理李路军案件中发现定远县公安局原政委施金平徇私枉法相关线索,及时向滁州市检察院报备移送,施金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开展“破网打伞”大排查和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从内外两个方面深挖“保护伞”共排查涉黑涉严和“套路贷”线索10条。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16个罪名案件列为我院重点案件,制定《关于加强“重点案件办理的监管规定》,确保线索处置和打击犯罪到位。

三、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检察触角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深化刑事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针对一起盗掘古墓葬案,通过审查嫌疑人供述、多次提审讯问,成功迫诉一名案犯,漏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深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审查法院判决366 份,对4件刑事案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已成功抗诉2件。其中针对彭某某盗窃案,县法院未采纳我院量刑建议,提出抗诉,得到市中级法院支持。该案例系全省检察量刑建议未被采纳“首抗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深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其中变更强制措施11件11人。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0次,与被监管人员谈话43人次。办理2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其中一名缓刑犯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已不宜适用缓刑,我院据此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被采纳该罪犯已被收监执行。

拓展民事行政监督。制作“便民联系卡,走访镇村、司法所等单位,发放联系卡850余张,解答法律咨询42人次。向法院发出审判违法检察建议8件,对2件以修改借款照片、虚构借

条等手段伪造证据,利用虚假诉讼方式,骗取法院判决支持的“套路贷”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名参与共同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协助市检察院办理3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重复打欠条、累加计算本金等方式,以虚假诉讼实施“套路贷”的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共适用160件174人,适用率为38.55%,提出量刑建议135人,法院采纳98件,采纳率73%,未出现被害人上访申诉的情况。在案件受理、办理方面开动脑筋,积极为制度适用创造条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押进行分类流转:对于不在押的,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一并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我院,对于在押的,由专人在三日内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节省诉讼时间;首创表格式案件审查方式,得到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进一步前置社会评估程序。与法院协商沟通,对可能判处缓刑且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提前开展社区矫正评估;积极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取得司法局支持,全力解决了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尺度。结合省院对危险驾驶罪的指导意见,以及县法院近年来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律,制定了检察官办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范意见,统一了该案件的执法尺度。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后案件办案周期缩短了5.93天,案件审结率为93. 68%。全市政法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在我院召开

四、切实强化公益诉讼作用,发挥检察智慧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做实公益诉讼。

强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通过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构建良性互动外部协作工作格局。搭建食品药品和生态检察办案组平台,集批捕、公诉、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为一体,形成强力内部协作办案机制。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案目的,对每一起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建立整改台帐,销号管理,持续跟进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实效。积极争取县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9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

聚力护绿水青山。会同林业、环保等部门,组织对马厂、大墅、襄河、石沛等乡镇现场巡查,对大墅镇刘兴村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生产活性炭的问题,同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牛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家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多次跟进监督,通过组织协调、现场督查等方式跟进案件进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最终林地得到恢复。在办理皖东三联五金磨具厂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怠于履行责案件中,通过发检察建议方式,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多次督促加大催缴罚款力度,同时协助其约谈被处罚主体,目前25万元罚款已经全部缴齐。对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3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1件,纠正违法行为16起。共修复林地6亩,修复耕地30余亩,恢复生态环境60余亩,补缴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罚款40余万元。

聚合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 安全”专项活动。在全县开展巡查走访52次,摸排线索36件。在办理鲁某某诊所、段某某内科诊所等9家医疗服务机构销售伪劣案中,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第诊所进行了全面审查,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对一起生产有毒有害(注水猪肉)食品的3名被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法院支持,主犯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两个月,各个被告人被判决连带承担损失赔偿及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在国家级煤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组织相关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和全县屠宰经营户150余人旁听了庭审,对同类经营户进行警示教育。对行政机关在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中履职不力情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典型案例。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基础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锻造一支过硬检察

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不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确保检察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了“三看三比三想活动:到红色教育基地去看一看,将恶劣生活战斗环境下革命先辈的坚强意志与如今情况比一比,想想党员应该如何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到廉政教育基地去看一看,比一比“两重天”,想一想如何珍惜现在的工作生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到农村去看一看,比一比现在和过去的生活面貌,想一想如何才能更好服务保障民生。组织到上海一大会址、湖南韶 山红色文化基地43人次;到周岗烈士陵园参加红色传统教育42 人次;参观市县两级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43人次;开展基层调研9人次,撰写调研报告9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通过党组成员上党课、党支部书记谈看法、党员写体会的方式,进一步做实主题教育,共召开党课4次,支部会议36次,撰写心得 体会72篇。积极为党组织吸收优秀人才,转正了1名党员,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和3名发展对象

  坚持主动接受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共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2 人。开展了4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50余名代表、委员来我院参观、走访,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7条,均制定相关落实措施。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发布办案信息1838条,法律文书385份,接待律师140人次。不断加大对案件办理、检务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做到案件评查全覆盖,共评查案件600件。对发现问题的案件,制作案件评查问题反馈表,由案件承办人、案件评查人员、案件评查室负责人三级签字确认整改效果,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全面整改。强化检务督察作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对干警遵守规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共发检务督察通报12

积极优化队伍结构。在市委组织部、市院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班子成员进行了全面调整,交流了一名副检察长、在内部选拔了一名副检察长、一名政治部主任、一名检委会专委,班子成员年龄更加优化了,平均年龄由54岁降低为46岁。在省院统一部署下,进行了员额检察官遴选,通过申报,核定我院今年名额为2名,现有5人参加考试,4人参加考核,目前正在等待省院统一面试。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开展了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核名额8名,目前正在网报阶段

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检察放权与监督方面,还不能做到二者的有机平衡,特别是在认罪认罚的适用过程中,对案件的整体把握和量刑方 面,还缺少有效的监督,如何确保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规范统一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完善;二是检察工作难以量化,各个类型案件之间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三是人员队伍还不稳定,聘用制书记员录用之后,往往存在“留不住人”的现象,今年我院已经离职2名书记员。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是实现全部脱贫的 目标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成果、建机制、深治本的年份、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将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 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市院县委的领导下,努力抓好政治建设巡视督导整改、检察业务发展这三件大事,积极履职尽责,为全椒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

一是紧抓政治建设不放松。进一步深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延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检察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积极服务好全椒社会发展大局。以保安护稳为首要,全力维护全椒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进“双十行动优化升级,确 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重点加强对生态环保领域、民生领域的线索摸排,切实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好全国 扫黑除恶专项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的督导要求,坚决把黑恶势力扫荡干净。

四是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持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拧紧干警思想总开关。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素质。夯实检察为民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