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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8年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06  作者:王凯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 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奋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紧紧围绕大局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司法办案,充分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建立规范审查、实地走访、征询意见、充分评估等案件办理机制,坚决防止“办理一件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工人”的现象发生。对主动认罪、配合调查、接受处罚,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不予批捕18人,不起诉3人;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嫌疑人,从严从快打击,批捕10人,提起公诉12人。充分利用检察力量,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了一批容易引起重大社会风险隐患的大案要案,其中办理的被告人曾某某(广东籍)等人系列电信诈骗案1534人,跨越安徽、广东、江苏、山东、河南等9个省,被害人多达二千余人,涉案金额达三千余万元,全部案犯被提起公诉;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福建籍)等3人涉嫌骗取贷款案,涉及商户100余家,涉案金额2.2亿元,快速组成办案组,依法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涉案的其他人员向侦查机关提出进一步侦查的建议,并做好涉案款的追赃挽损工作,确保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积极保障脱贫攻坚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蝇贪”“蚁贪”,在县监委办理西王镇夏集村谢某某等3名原村干部涉嫌贪污扶贫款项一案中,及时指派职务犯罪办案组提前介入配合工作,促使该案仅用19天完成调查, 目前3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部署,打出保护农民工工资的组合拳。对拒不支付137名农民工工资210余万元的3名犯罪嫌疑人,果断批准逮捕,并积极参与协调解决了全部拖欠问题;对14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的申诉案件,以支持起诉、检察调解等方式介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弱势群体法律帮助的协作意见(试行)》,将扶贫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作为重点法律帮助对象。依法严惩对贫困户实施的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对因犯罪遭受损害的贫困户,主动作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给予司法关怀。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发力,在环境保护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造成矿山资源被非法开采负有监管职责的2名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审查起诉中,数次前往涉案矿山进行实地勘察,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协商价格鉴定,积极引导办案机关调查补证,2人均以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刑罚。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对一件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该案被告人已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对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公诉1115人。加强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环境保护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全面履行职责。

二、 坚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综合运用起诉、批捕等检察职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25353人,批准逮捕143236人,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389526人,提起公诉370473人。始终保持对暴力、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中,办理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22人,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75112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群体性犯罪2478人。办理水伦武等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件时,针对多名嫌疑人有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前科的情况,在关键性证据不能锁定的情况下,加大审查力度,注重办案技巧,成功突破一名串供嫌疑人,并以故意杀人罪对7名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鉴于该案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遂将案件及时报送市院审查起诉。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党组共研究相关工作12次,检察长专题布置工作7次。抽调侦监、公诉7名精兵强将设立了两个专案组,集中精力办理黑恶犯罪案件,通过建立完善内外协调机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开展,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47人,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涉黑公诉案件18人。其中办理的省院督办、省公安厅挂牌、滁州市涉黑第一案——张守云等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专案组与侦查人员同步工作十多天,先后参加专项研讨会商5次,审查卷宗25册,为该案划分了标志性事件,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犯罪四个特征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引导侦查建议28条,获得省市院和公安机关的高度评价,首犯张守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由一名副检察长任专案组组长,提前介入夏某某等20人集团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提出10条补充侦查意见,从严从快对其中19名案犯批准逮捕。注重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成因深入剖析,向案发所在地相关组织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得到案发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并充分肯定。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坚决落实市县两级关于“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部署,既依法惩治信访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悉心做好检察环节信访工作。办理的陈某等人非法信访、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案件34人,敢于担当,及时批捕起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四年刑罚,缠访闹访的不良风气受到有力打击;对党委政府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涉及人员敏感的案件,建立及时通报机制,提高风险关注度;运用“第三方”和“五个一”信访工作机制,做实做细涉检信访工作。将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把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适用标准,共不批捕77106人,依法不起诉79人,无一件案件因不捕、不诉而产生信访矛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注重释法说理,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5次、法律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与县电视台合作普法教育片2期,公开宣告法律文书8次。

三、坚持做实做优做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司法公正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79人,监督撤案44人,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2人。细化补充侦查提纲,对于关系到案件定性的关键性证据直接进行锁定,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和补充侦查提纲153份,主动介入案件425人。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办理与2015年赵龙等23人涉黑案件关联的宋刚、陈童故意伤害案时,在侦查人员收集证据不足可能作存疑不起诉的情况下,我院积极行使补充侦查权,自行收集涉黑案件当时的庭审笔录等证据,主动决定采取逮捕措施,并指导其继续侦查取证,强化案件证据链,成功提起公诉,目前2人均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与县法院沟通联系,通过列席审委会、查阅卷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依法审查法院判决210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针对6件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提请市院抗诉,目前已有2件被市中院改判。加大对司法权、执法权监督力度,开展监管场所检察监督13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010 人,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9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17次,对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主动跟进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积极深挖案源,对1件生效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提请市院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改变原判决。对1件案件程序性问题、1件生效裁判文书错误和1件不受理再审申请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出审判违法检察建议。对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中,法院要求行政机关两次申请,既浪费司法资源又浪费行政资源的做法,发出执行违法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司法公正。

四、坚持发展创新,聚力打造全椒检察品牌

把新时代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供具有全椒特色的检察产品。

积极打造职务犯罪办案机制。设立专门职务犯罪办案组,专司监委调查移送的案件,注重与监委对接、沟通,通过提前介入、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促职务犯罪案件无缝衔接。全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7人,办案数位列全市第一,决定逮捕44人,7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朱守平贪污、受贿案为滁州市首例监委移送案件。制定《关于办案部门案件线索通报及移送的规定》,对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及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坚决防止缓报缓移、漏报漏移等问题的发生。向县监委共移送线索4件。

创新打造“生态检察室”。围绕县委“生态立县”决策部署,探索建立“一个平台、两个渠道、三个手段、四项职能”一体化的生态检察室。搭建了生态检察办案组平台,通过积极接受移送案件、主动监督深挖案件,畅通案件来源两个渠道,以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手段,形成集批捕、公诉、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四项职能为一体的办案模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针对性、专业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探索打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员额内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办法(试行)》,对员额内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进行量化,同时设置了表彰、惩处综合加减分项,构建从办案监管、综合效果等六个方面对员额制检察官进行积分制量化,促进员额内检察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2018年以来我院公诉案件审结率为93%,位列全市第一。案件总量同比上升近25%,办案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7.5天缩短至22.3天,考评的导向作用初步显现。

五、坚持“三个导向”,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三个导向”,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导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懂、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融会贯通、落地生根。全年组织十九大精神培训25场次,开展夜学36场次,上党课4次。全面贯彻落实县委部署的“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创建“三个三”工作法,即党建工作述、评、议,党员理论教育学、讲、谈,党风廉政建设会、课、考,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共研究党建工作17次,听取党建工作汇报33次,组织党规党纪知识测试4次。党建工作被省院作为经验交流,并被《新安晚报》刊载。

坚持监督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实施“个人有业绩、部门有特色、全院有品牌”的星牌计划,根据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工作强度评选出“办案之星”、“服务之星”,每个部门根据自身特点打造出在全市有影响的亮点工作,以正面导向引领干警不断提升自身能力。2018年,我院一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两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案能手、最佳辩手称号,公诉科获得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首次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被评为滁州市保护未成年人十大事件。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中。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长效机制,明确把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确定联络员,建立联络台帐,共走访省、市、县代表、委员43人次,邀请11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做好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视察。制定《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方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快速跟进,做到该整改的整改、该说明的说明、该解释的解释,共办理意见建议9件。对工作报告、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及时、准确在门户网站公布,网上网下同步公开各类案件信息。不断提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发展需要还不能完全适应,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有待进一步改进,随着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发展的要求,相关领域的人才还较缺乏;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检察官与助理及书记员的配比还不能达到工作需要。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之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确保检察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各项改革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增强履职意识,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系,努力形成良性积极的互动机制,实现更高的检察贡献度。按照省院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置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第三检察部(业务监督部)以及办公室、政治部,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充分释放司法改革成效。不断强化职务犯罪办案组织和能力建设,为反腐败斗争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三、坚持推进平安全椒建设,积极服务好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同时处理好案件办理与机制建立的关系,打击犯罪与综合治理的关系,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发挥党组勤思善议、党组书记亲力亲为、党组成员分兵把口、纪检组长专职专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作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培育争先进位意识和创新思维,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素质,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五大发展美好全椒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刑事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主要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况的监督。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已被逮捕且处于羁押状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查(侦查、审判、监管阶段分别由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以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羁押的决定机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