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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椒县十五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1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喻尊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社会、公正司法、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水平取得新进步

坚持把服务大局和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04160人,提起公诉175300人。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和快捕快诉机制,成功指控了赵龙、范李越、曹飞等20人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等7项罪名的全椒涉黑第一案,2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有力打击了恶性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9人。成功办理的“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系列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特殊贡献案例”。

积极维护群众切身权益。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生命健康安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1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3人,办理的柯某污染环境案中的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获得省院高度肯定。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从印度非法进口牛肉案,建议移送立案,公安机关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做到少捕慎捕,少诉慎诉,共不批捕70人,相对不起诉79人,刑事和解3次。不断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12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人;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先后邀请300多名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深入开展检察长接待、预约接访等工作,不断畅通群众控告申诉表达渠道,全年依法处理各类控告举报70件;依托“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工作机制,将释法说理渗透到矛盾化解的全过程,成功化解6件信访案件。

二、始终坚持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果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严惩腐败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

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全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18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1416人,其中贪污案件79人,受贿案件22人,行贿案件33人,玩忽职守案件22人,涉及科级以上干部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成功查办的建设局原局长吕某受贿案,有效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积极查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先后在征地补偿、低保、粮食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领域,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11人。依法查办了六镇镇郑桥村原副主任孙某,十字镇十字村原书记李某、原副书记胡某、原副主任兼文书许某,二郎口镇财政所原会计刘某等贪污国家粮食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案;依法查办了襄河镇江海社区原副主任李某、太平社区原副主任鲁某,古河镇建设社区原主任赵某、解放社区原副主任杨某贪污低保资金案;依法查办了襄河镇钱某、梁某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低保资金损失的玩忽职守案,保障了涉农惠民专项资金的规范运行。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自觉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党委领导、各部门协同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以涉农资金专项预防和全椒检察预防行活动为依托,多元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先后深入党校、村镇、银行、农委、规建局、重点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大型警示教育活动;邀请相关单位的人员参与庭审活动,提高警示教育的效果。注重预防成果转化,开展预防调研6件,案例分析9件,发检察建议5件,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1件,撰写的年度预防工作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按要求转发各乡镇,实现预防也出生产力。

三、始终坚持强化诉讼监督,法律监督水平取得新成绩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注重监督纠正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依法追捕1人,追诉1人,对公安机关一起案件违法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列席法院审委会12次,出庭支持公诉205件,严格审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对认为法律适用不当的案件提出抗诉1件,对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提请抗诉1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加大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监督力度,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14人,其中对县国土局查处的马厂轮窑厂等11家涉嫌非法采矿系列案件进行立案监督,该系列案件被省院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强化同级监督,共审查各类申请监督案件18件,其中对生效裁判监督2件,对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3份,再审检察建议2份。开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共发检察建议7份,办理的1起环境污染案,被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制度创新提名案例”。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交付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通过检察监督向看守所和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增职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9人,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88人。加强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建设,实现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确保了监管活动规范、安全运行。

四、始终坚持强化内外监督,执法办案效果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诚恳接受外部监督,自觉开展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接受监督更加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通过编辑《全椒检察信息》简报、《全椒检察》杂志等,主动向县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组织代表、委员参加重大案件庭审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虚心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委员多种形式监督;积极参与配合滁州市人大开展不捕不诉案件专题调研以及县人大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研。

检务公开更加深入。设立了案件信息动态播报栏,实时公布案件受理情况、案件诉讼进度、法律文书等信息,实行网上网下同步,结合本院“两微一端”平台,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将法制教育基地与检务大厅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阵地,串联起检务公开、案件受理、法律咨询、信访答复、律师接待以及法制教育等功能,形成“一站式”公开体系。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2条,生效法律文书149份,不批准逮捕文书64份,接待律师阅卷47次。

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应用为载体,对办公、办案实现全程、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强化执法办案程序意识,积极推行案件流程运行、法律文书制作和办案期限管理三个清单制度,此举得到省院高度肯定;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行“一案一评”,倒逼干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注重人权保障,全面施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讯问和看管分离等制度,进一步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五、始终坚持过硬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素能取得新提升

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教育学习强基础。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习沈浩精神系列活动,落实了书记讲党课、学习研讨等活动,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廉政教育谈话等方式,不断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专项纪律和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改进作风,增强队伍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干警争做政治上清醒、法律上精通、道德上高尚的检察人才。

岗位练兵提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契机,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培训不同类型的岗位能手和业务尖兵,共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省院举办的专题讲座12次, 50余人参加省院、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攻坚克难的能力。积极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业务竞赛等活动,我院干警许大伟制作的周星言等人侵犯著作权案起诉书,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文书,该案件的成功办理被高检院影视中心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采编。

培育文化增活力。着力打造富有全椒特色的检察文化,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干警调研竞赛、摄影采风,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更新完善廉政文化长廊、建成法制教育基地,着力培育以“正气、清风”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增添队伍活力。有5篇论文先后在省级评选中获奖,1篇入选省级理论研究成果。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三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检察官断档问题突出,培养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年轻检察官迫在眉睫。我们将正视这些不足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基础,全面强化职能履行,为全椒“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服务检察。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司法公正核心,坚持人民满意标准,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主动适应“调转促”等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职能,超前谋划、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实效性。

二是全力推进平安全椒建设,打造和谐检察。巩固打黑除恶成果,继续加强对暴力、黑恶势力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连惯震慑;健全在批捕、起诉等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逮捕必要性说明、刑事和解、不起诉、不批捕、“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等机制。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民利,打造民生检察。继续深入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采用深挖、系统挖的方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做好年度报告、专题调研、检察建议等工作,推动预防成果转化;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矿山开采等领域,部门联动,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坚决查办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全力强化法律监督,打造正义检察。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意识,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两法衔接”等机制,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规范刑事执法活动;全面提升民事、行政监督能力,重点加强对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做到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无死角,努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是全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规范检察。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坚持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为方向,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纪律作风建设;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的工作模式,构建信息检务和阳光检务,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切实增强检察工作规范化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职,砥砺前行,努力为全面推进法治全椒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对犯罪适用刑罚时,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宽严适度,宽严审势。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部分虽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但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和刑事政策的需要,提出相关条件,设定相应时间,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考察,然后视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的一种办案方式。

【行贿档案查询】全国检察机关自200611日起普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正式对外受理查询。该系统把199710月以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以及行贿行为的信息集中、整合起来,形成行贿犯罪档案库。相关单位和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和督促,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已被逮捕且处于羁押状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查(侦查、审判、监管阶段分别由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以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羁押的决定机制。

全椒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