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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院: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曹宁受贿、徇私枉法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1-01-29  作者:宋杨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8日上午9时,由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曹宁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菻等二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2019年期间,曹宁作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案件相关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万元,其中人民币17.2万元、购物卡9.8万元,数额巨大;曹宁作为郭小华故意杀人案主审法官,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将大量证据分类细化,在辩论环节,公诉人从本案的证据、犯罪构成认定、社会危害性和应吸取的教训、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曹宁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发人深省、警钟长鸣。

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