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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院“美丽乡村检察行”之--维护乡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庭审开到全县所有屠宰经营户
时间:2019-05-22  作者:彭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椒县检察院对汪以从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于2019521日在全椒县人民法院第一大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座无虚席,滁州市院组织了县区院20余名检察人员观摩了庭审,本院组织了相关执法机关人员和全县所有屠宰经营户150余人旁听了庭审,承办检察官通过庭审中的有力举证质证,对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的充分论证,以及高度和深度度相结合、情理和法理相融合的法制宣传,得到审判法官和旁听人员的一致认可。全椒县人民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三被告连带承担损失赔偿及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09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至此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在对三名被告分别判处不等的刑罚的同时,还对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汪以从、姚克树判处一定期限的从业禁止。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刑事和公益部门密切配合,法检两家通力合作,联手有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有效尝试。并且通过邀请全县同行业经营户全部参加庭审的方式。也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行的效果。经营户庭审后一致认为通过这次庭审的旁听,让他们认识违法犯罪的成本太大,即使是为了自己也要守法守德经营。另外该案也凝聚了维护食品安全公共利益的社会共识,不管对行政管理单位还是经营户,以及社会大众,警醒我们每个人即是食品安全的维护者,也是食品安全的受益者。只有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建设好乡村食品安全这个大环境,才能享受到美好乡村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