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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河流域保护,全椒检察责无旁贷!携手苏皖两省三地司法机关共商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时间:2021-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理念,有序推进七家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于2020年在全椒县襄河口闸共同会签的《关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意见》,2021年10月23日,轮值院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携手南京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共两省三地十二家司法机关齐聚南京浦口,共同举办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交流活动,推进长江支流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本次交流活动采取调研考察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会前,与会人员随队考察了长江浦口段生态环境,绿道栈桥曲直相连,自然风光水岸相融,用“江岸之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座谈会上,确定了年度主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杨国栋介绍了滁河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情况。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玄武区法院、全椒县检察院在会议作了交流发言,全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凯回顾了一年多来协作检察院之间的探索和实践,强调坚持开放、协作、共享,不断强化区域合作,共同提高履职能力,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共同领导下,不断深化协作、携手前进、共创新篇。


安徽全椒、南谯、来安、含山、和县及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六合检察院及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九家成员单位共同会签了重新修订的《关于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意见》。


滁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文,就如何携手做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这篇大文章,提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三点意见。


会议最后,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就如何进一步用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提出了意见。